学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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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日对比语言学研究(协作)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会名

  本会全称为“汉日对比语言学研究(协作)会”,英文名为“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hinese - Japanese Contrastive Linguistics”,简称“IACJCL”。

第二条  性质

本会为从事汉、日语对比研究的教师和有关研究人员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  目的

本会旨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允许和保证的范围内,联系国内外从事汉、日语对比研究的教师和有关研究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汉、日语对比研究及与此相关的应用性研究,为提高我国的日语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水平贡献力量。

第四条  会址

本会秘书处设在100089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系。

第五条  会务

(一)举办学术研讨会(每年一次)。

(二)出版会刊(每年一期)和网络版会员通讯(每季度一期)。

(三)评选“汉日对比语言学研究会奖”(每年一次)。

(四)利用研究会网站提供汉日语言对比研究学术信息。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种类

广义的会员分会员、和会友两类。在以下条目中,如不分写会员和会友时,“会员”用作广义。

第七条  会员的条件

(一)会员: 拥护本研究会章程、缴纳会费且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

(二) 会友: 拥护本研究会章程、缴纳会费的非中国国籍公民。

第八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

(一)填写会员或会友入会登记表,提交秘书处。

(二)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对本研究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监督权和退会的权利,有权参加研究会的学术活动,并收读会刊。

(二)会友享有对本研究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监督权和退会的权利,有权参加研究会的学术活动,并收读会刊。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研究会章程及其它规定。

(二)维护本研究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执行本研究会的决议,参加本研究会的学术活动。

(四)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的退会和除名

会员退会时应书面通知本研究会秘书处。会员连续三年不缴纳会费,经秘书处确认已无参加研究会活动的意愿时,代其办理退会手续。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审议做出除名决定。